质量保证体系-1检查标准

日期:2022-01-17 15:46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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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C2321500

1.检查单:水务018-质量检查单(检测单位)、水务018-2-质量检查单(检测单位行为)

2.检查模块:质量保证体系

3.检查项:质量保证体系-1 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检测业务

4.检查内容: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检测业务

5.检查标准:

5.1 依据名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2019年5月10日修订版)

5.1.1 依据条款:

第三条 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由水利部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告。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鉴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