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C2346500
1.检查单:水务014-质量检查单(建设单位)
水务014-5-质量检查单(建设单位其他)
水务016-质量检查单(施工单位)
水务016-4-质量检查单(施工单位其他)
水务017-质量检查单(监理单位)
水务017-4-质量检查单(监理单位事故处理及其他)
2.检查模块:其他
3.检查项:其他-11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未在3日内报告涉及结构安全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水利工程)
4.检查内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未在3日内报告涉及结构安全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水利工程)
5.检查标准:
5.1依据名称: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5.2依据条款:第四十六条 建设工程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报告住房城乡建设或者其他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