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C2351800
1.检查单:水务014-质量检查单(建设单位)
水务014-5-质量检查单(建设单位其他)
水务016-质量检查单(施工单位)
水务016-4-质量检查单(施工单位其他)
水务017-质量检查单(监理单位)
水务017-4-质量检查单(监理单位事故处理及其他)
水务018-质量检查单(检测单位)
水务018-3-质量检查单(检测单位其他)
2.检查模块:其他
3.检查项:其他-8 合同双方是否订立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水利工程)
4.检查内容:合同双方是否订立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水利工程)
5.检查标准:
5.1依据名称:《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5.2依据条款:第五十八条 建设工程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定程序签订勘察、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等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本市鼓励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相关合同经备案后作为结算工程建设费用的依据,合同当事人不得订立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