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6 检查标准

日期:2022-01-17 14:19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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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C2349800

1.检查单:水务014-质量检查单(建设单位)

水务014-5-质量检查单(建设单位其他)

2.检查模块:其他

3.检查项:其他-6 建设工程有关单位使用不具备相应资格人员、未建立教育培训制度或未定期开展培训(水利工程)

4.检查内容:建设工程有关单位使用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或者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使用未按照规定接受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未通过培训考核的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使用未通过培训考核的一线作业人员的、未建立一线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或者未按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一线作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行为(水利工程)

5.检查标准:

5.1依据名称:《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5.1.1依据条款:

第二十一条 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或者注册执业资格,按照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其中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行业职业标准和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一线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行业职业标准和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建设工程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一线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或者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五)未建立一线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或者未按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一线作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