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质量管理体系-4检查标准

日期:2022-01-17 14:10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字号:        

职权编号:C2326300

1. 检查单:

水务017-质量检查单(监理单位);

水务017-2-质量检查单(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2.检查模块:监理质量管理体系

3.检查项:监理质量管理体系-4 以欺骗手段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承揽监理业务

4.检查内容:是否以欺骗手段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承揽监理业务

5.检查标准:

5.1 依据名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5.1.1 依据条款:

第八条第二款 监理单位不得以串通、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5.2 依据名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2.1 依据条款: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六十条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