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过程质量控制-1检查标准

日期:2022-01-17 13:56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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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C2326600

1.检查单:水务017-质量检查单(监理单位);

水务017-3-质量检查单(监理单位过程质量控制)

2.检查模块:监理过程质量控制

3.检查项:监理过程质量控制-1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4.检查内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是否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5.检查标准:

5.1 依据名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5.1.1 依据条款:

第十五条第二款 监理单位不得与项目法人或者被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或者设备质量。

5.2 依据名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

5.2.1 依据条款: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