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资料报送-3 检查标准

日期:2022-01-07 14:43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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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C2304100

1.检查单:水务020-水资源检查单

2.检查模块:取水资料报送

3.检查项:取水资料报送-3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是否按规定报送年度取水计划

4.检查内容: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是否按规定报送年度取水计划。

5.检查标准:

5.1依据名称:《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5.1.1依据条款:

第四十二条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审批机关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一)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

(二)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

(三)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5.2合格标准:按规定报送年度取水计划及取水情况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