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C2304100
1.检查单:水务020-水资源检查单
2.检查模块:取水资料报送
3.检查项:取水资料报送-3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是否按规定报送年度取水计划
4.检查内容: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是否按规定报送年度取水计划。
5.检查标准:
5.1依据名称:《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5.1.1依据条款:
第四十二条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审批机关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一)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
(二)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
(三)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5.2合格标准:按规定报送年度取水计划及取水情况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