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设施-6检查标准

日期:2022-01-07 11:29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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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C2347400、C2354700、2350600

1.检查单:水务021-供水检查单

水务027-供水管线检查单(东水西调)

2.检查模块:供水设施

3.检查项:供水设施-6 擅自接装、改装、拆除、迁移公共供水设施

4.检查内容:擅自接装、改装公共供水设施;擅自拆卸、挪动、迁移公共供水设施;擅自在水表井安装水管管线、穿插其他管道;除紧急需要擅自动用消火栓。

5.检查标准:

5.1依据名称:《北京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理办法》

5.1.1 依据条款:

第十七条 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接装、改装公共供水设施;(二)擅自在水表井内安装水管或穿插其他管道;(三)擅自启动、拆卸、挪用公共供水设施;(四)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上直抽加压;(五)将自备水源管道、加压设备等与公共供水设施接通;……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由城市公共供水主管机关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擅自接装、改装公共供水设施或在水表井安装水管管线、穿插其他管道的,责令拆除,处责任单位3000元以下罚款。(四)擅自拆卸、挪动公共供水设施,或除紧急需要擅自动用消火栓的,责令恢复原状,处责任单位1000元以下罚款。

5.2 依据名称:《城市供水条例》(2020版)

5.2.1 依据条款: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六)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