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工程设计施工-1检查标准

日期:2022-01-07 11:22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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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C2306200

1.检查单:水务021-供水检查单

2.检查模块:供水工程设计施工

3.检查项: 供水工程设计施工-1 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

4.检查内容: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

5.检查标准:

5.1依据名称:《城市供水条例》(2020年修订版)

5.1.1依据条款:第十六条  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

5.2依据名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2.1依据条款:

第十八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