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44检查标准

日期:2021-12-16 13:14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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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单:水务025-3-安全生产检查单(施工单位宿舍、临建、围挡、专项防护措施)

2.检查模块:安全生产行为

3.检查项:安全-44施工单位未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水利项目)

4.检查内容:施工单位未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水利项目)。

5.检查标准:

(1)依据名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

(2)依据条款: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