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单:水务023-3水务安全生产检查单(项目法人遵守建设单位安全规定);025-4-安全生产检查单(施工单位承发包安全管理)
2.检查模块:安全生产行为
3.检查项:安全-28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水利工程建设)
4.检查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水利工程建设)。
5.检查标准:
(1)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
(2)依据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版》: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3)标准规范名称、编号及版本号(规章文件文号): \
(4)标准规范(规章文件)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