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22检查标准

日期:2021-12-16 12:40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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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单:水务024-3-安全生产检查单(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水务025-3-安全生产检查单(施工单位宿舍、临建、围挡、专项防护措施)

2.检查模块:安全生产行为

3.检查项:安全-22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要求的出口或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出口(水利类)

4.检查内容: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水利类)

5.检查标准:

(1)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2)依据条款: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

(3)标准规范名称、编号及版本号(规章文件文号): 

(4)标准规范(规章文件)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