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单: 水务023-1-安全生产检查单(项目法人管理机构、教育培训及人员履职);水务024-1-安全生产检查单(监理单位管理机构、教育培训及人员履职);水务025-5-安全生产检查单(施工单位管理机构、教育培训及人员履职);水务026-安全生产检查单(其他单位)
2.检查模块:安全生产行为
3.检查项:安全-5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水利类)
4.检查内容: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水利类)
5.检查标准:
(1)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2)依据条款:
第二十八条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3)标准规范名称、编号及版本号(规章文件文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 (SL721-2015)
(4)标准规范(规章文件)条款:
8.3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8.3.1施工单位对新进场的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允许上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 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职责和劳动纪律、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现场作业环境特点、不安全因素的识别和处理、事故防范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3 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劳动纪律、安全作业与职业卫生要求、作业质量与安全标准、岗位之间衔接配合注意事项、危险点识别、事故防范和紧急避险方法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