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水利部关于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20〕242号)文件要求,北京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经北京市各有关单位申报、北京市河长制办公室审核并经北京市水务局2020年第11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报送以下集体和个人至水利部进行全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评选表彰,具体如下:
一、先进集体
北京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
北京市水务局河长制工作处
北京市海淀区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二、先进工作者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区水务局) 高军辉
北京市北运河管理处 孟悦
北京市大兴区水政监察大队 郭鹏鹏
三、优秀河(湖)长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 张雷
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杨雪飞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太阳宫地区办事处(乡政府) 郝宝刚
按照水利部文件要求,现就以上推荐对象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此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内,如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北京市河长制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北京市河长制办公室 汤博;
联系电话:010-68556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