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召开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

日期:2018-08-16 16:43    来源:默认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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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

  


  刘凯讲话

  


  城市河湖管理处分会场

  本站讯 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自2018年8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8月16日,市水务局召开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市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刘凯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对北京市“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将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通过摸底调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力争在2018年年底前“清四乱”专项行动见到明显成效,2019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在专项行动基础上,不断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会议明确了“清四乱”专项行动与总河长令“清河行动”、整治挖沙行动之间的关系。明确在区政府领导下,各级河长牵头负责本地“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台账要全面细致,以区为单元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河湖“四乱”问题,逐河逐湖建立问题清单;市管河湖“清四乱”行动纳入属地职责范围。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对于确实难以按期整治到位的要说明原因,作出具体整改安排,明确完成时限。

  刘凯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清四乱”专项行动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区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二要形成合力,在加强水务局、河长办、公安等部门联动的同时,系统内部各部门之间也要“拧成一股绳”。三要建立机制,通过建立完善月检查月通报制度、年度考核制度等,不断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开展。四是加强督导检查,以暗访为主,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做到履职尽责。五是加强整改,对发现的问题随时进行回访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督促问题的整改。六是强化问责,明确检查责任和履职责任,河长办要充分发挥好沟通、组织、协调作用,加大约谈力度,必要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问责。七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市、区委宣传部门的沟通,多宣传基层典型、治理成效、社会效果、百姓反映等,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并通过对负面问题的曝光,形成震慑力。

  此外,会议对重要时间节点及市水务系统内部工作任务分工等也进行了明确。局法制处、建管处、郊区处、市防汛办负责人分别就各自分工在会上进行了发言,提出具体要求和建议。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的形式召开,各区水务局及各局属水管单位的主管领导,河长办、水政执法、水环境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