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工程公司擅自接入公共排水管网

日期:2021-03-19 10:42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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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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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复查

  2020年10月29日,水务执法人员某建设工程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黑泉路与西小口路交叉路口向南200米路东侧将排水管接入公共排水管网。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0月起通过三根管径为100mm的PVC管接入雨水收集口并排放污水。该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六)项之规定,属违法行为。

  经立案调查,当事人对违法事实认定无异议。市水务局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京水监责字[2020]第267号),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11月9日复查,当事人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停止向雨水收集口排放污水,并封堵了接入雨水收集口的管道。同日,水务执法人员送达《北京市水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京水监告字[2020]第81号),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鉴于当事人擅自接入雨水管网排放污水,具有从重处罚情节。12月22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北京市水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水监罚字[2020]第138号)和《行政处罚缴款书》(第138号),对当事人处以10000元的罚款。2020年12月29日当事人到银行缴纳了罚款,此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