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8-04 09:30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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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依据《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动态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京水务建管〔2018〕1号)相关要求,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22年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为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机械制造、招标代理、质量检测、供货等单位(以下统称为申请人)。申请人同时具有多项主体资格的,可同时申报多个类型信用评价。

二、评价申报日期

2022年8月8日-2022年9月9日。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9月9日前在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址https://bjwccsp.bwea.org.cn/)建立信用档案,完成备案。

三、工作安排

本次评价工作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北京市水务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具体实施。

(一)建立信用档案。各申报单位登陆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bjwccsp.bwea.org.cn/)后,点击右侧原信用平台链接,进入后,点击信用申请链接,建立信用档案。

(二)完成现场确认。建立信用档案后,申请人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原件(材料清单详见附件)到评价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同时须提交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复印件1份。现场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2日。

(三)专家评审。评价机构现场受理后,将组织专家按照《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京水务建管〔2018〕1号)附件所列评价标准对申报单位的资料进行审查、复查和赋分,根据需要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综合项目法人对申报人的市场行为打分(项目法人打分时间另行通知)情况进行赋分。

(四)结果公示。信用评价机构于10月底前提出信用评价结果,评价结果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同时在市水务局官网和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申请人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信用评价机构提出异议,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价机构应在 20个工作日内对提出的异议完成复核。

(五)结果公告。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信用评价结果在市水务局官网和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站予以公告。

四、监督管理

(一)申请人对信用评价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隐瞒真实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评价机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信用评价中的违规行为有权举报和投诉。

五、其他事项

(一)信用评价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信用评价申报材料要求的近3年为2019年9月10日至2022年9月9日。

六、联系方式

(一)信用评价机构

联 系 人:薛艳芝、冯彩菲

联系电话:62875690、62875609

传    真:68215687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黑山扈羊场1号南楼216室

(二)北京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处

联 系 人:朱霞

联系电话:68556812

(三)申报平台技术支持

联 系 人:张涛

联系电话:13701376004

特此通知。

附件:申请信用评价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北京市水务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