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大事多、要事多、喜事多。全市水务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安全、洁净、生态、优美、为民"五大发展目标,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深化水务改革、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加强行政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一)优化水行政执法权责体系
按照市机构改革统一部署,完成行政职能调整划转、执法职权事项移交工作。根据职能调整情况,完成2019版水行政权力修订,制定水行政职权责任分工,明确执法责任主体,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依据水法律法规的修改、废止等情况,动态调整水行政职权事项并公示。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落实国家和本市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优化水务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项目办理流程,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供排水接入时限压减50%,涉水审批事项申报材料精简幅度达到62%,总承诺办结时限压减57.42%。推进水务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向区级延伸。推进水务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不断完善水务政务服务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落实"双随机""双公示"制度,市级公示行政许可信息4170条、行政检查信息394条,积极向信用北京推送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83条。
二、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一)加强重点领域水务立法工作
按照市人大、市政府统一部署,全面清理水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完成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河湖保护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条例、防洪法实施办法、水法实施办法简易修订,通过打包修改实现河长制、河道砂石禁采、海绵城市建设等重大水务管理制度法制化、规范化。组织开展节约用水、南水北调工程保护等水务法规规章立法前期调研、法律制度设计的基础性研究,做好立法项目储备。
(二)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构建法律顾问队伍,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为水务立法、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服务支撑。
(三)加强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进行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审查率、备案率、按时率、信息公开率达到100%。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举办全市水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编写水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完成水行政执法人员专业考试题库更新,组织新入职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加大水务执法力度
围绕社会关注的黑臭水体、河湖水环境改善等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生态环境督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加强涉水事务监管,统筹执法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在全市开展河湖、排水与水环境、水资源与节水、水土保持、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等专项执法,严厉打击倾倒垃圾渣土、非法排污、违法建设、盗采砂石、侵占水域岸线等违法行为,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今年全市开展行政执法检查98561次,查处违法案件5035件,罚款4032.57万元。水务管理特别是河湖管理保护正从"管不住"向"管得好"转变。
(三)强化水政执法监督管理
开展法治调查研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及时提出修订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月通报、季分析"制度,不断强化执法监测评估结果在依法行政和绩效考核中的应用;依托河长制工作平台,加强部门联动,不断强化"河长+警长+检长"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行刑衔接工作,通过"清河行动""清管行动""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办理涉水案件77起,作拘留以上处罚102人,有效遏制水污染事件发生。
四、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院监督
聚焦社会关注的河湖水环境治理等热点问题,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3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2件、全国人大代表议案1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3件。
(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健全层级监督、专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水务系统内部自我监督机制,推进"三重一大""党政同责"等制度落实,加大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力度,把执法监督与依法履职相结合,完善水务执法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将水务执法列入河长制月通报制度,并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增强监督力度。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依法公开政务信息,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动态信息更新4570条。依法依规办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31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年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7起、结案18起,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4起;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起,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局主管领导出庭应诉。
(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公正审理水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案件;畅通诉求渠道,主动作为,深入推进"接诉即办",解决市民身边涉水事项近3281件次,为企业和群众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加强信访工作
全年召开信访领导小组(扩大)会议3次,召开历史遗留信访问题专题会议5次,主要领导阅批重要信访问题19件次,接待群众来访48批次、98人次,落实信访事件零报告制度,先后4次对全局48个局属单位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全年信访工作总体平稳,没有发生大的信访事件。
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
(一)组织开展法治培训
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组织会前学法4次、集中学法1次,举办培训班2期263人次,组织参加北京市干部教育网在线学习,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低于8学时。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宪法学习,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宪法学习全覆盖;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围绕依法治水管水中心工作,制定计划、加强法治宣传,充分利用"水日""水周""12.4"宪法日等契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开展"北京市优美河湖评定"活动,让公众关心身边事,提升宣传和监督责任;推进水务法治文化建设,加大全民普法力度,通过"水润京华"官方微博、"北京节水执法"公众号等现代媒介,开展水法规的普法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依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三)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
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围绕北京水务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强化水务系统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体制,印发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落实执法责任制为主线,将依法行政落实到水务管理各个方面和环节。落实"三定"规定,调整我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水政执法体制机制,明确水行政执法边界,推动管理与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推进水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安全、洁净、生态、优美、为民"五大发展目标,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着力在促进水务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完善水务法律制度、加强和改进水务执法工作、提升水务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水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为水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全力保障首都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