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车雨夜偷排污水受查处,赔5万罚10万

日期:2020-03-25 18:34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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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3月24日下午,一张清洗管道预算报价和一纸处罚决定书递到了张某的面前,经过了两个小时的沟通和等待,他最终认罚。因为一次临时起意的偷排污水行为,让他面临5万元清洗费和10万元罚款的重罚。

  今年3月2日晚23时,市水政监察大队接到北京排水集团举报,称有人在海淀区北三环西路南侧辅路地铁大钟寺站东侧向雨水收集口排放污水。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展开调查,并联系市公安局环食药旅安保总队。

  当晚,经过共同调查,违法当事人张某为图方便,趁雨夜将所驾驶的京牌垃圾清运车停至辅路,打开车尾部出水口,把车内垃圾渗沥液排入路边雨水收集口。案发现场周边区域设施为雨污分流,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涉嫌违法。

  执法人员当场立案,并由水质检测人员现场提取了污水水样。日前,水质检测结果出炉,检测报告显示,张某向雨水管网排放的污水不符合《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的要求,多项水污染物超标严重,而且水中总锰、总锌、总铜三项重金属测定值也存在超标情况。

  张某所排的污水为垃圾渗沥液,属有毒有害液体,排入雨水收集口后会经过雨水管网流入河道,对疫情防控和水资源水环境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最终,市水政监察大队对当事人张某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北京排水集团也向张某告知,偷排行为对管道危害严重,清洗管道预算在5万元左右,并向他发出了同意赔偿意向书。

  然而,签字过程并不顺利。在签处罚决定书和同意赔偿意向书的过程中,张某面对总计15万元的赔偿和罚款表现出了踌躇和为难。"我们在沟通的过程中也了解到,张某的家庭比较困难,经济压力比较大。"面对张某的抗拒情绪,执法人员一直在做工作,不仅向他告知了复议途径,还告诉他根据法律条款的规定,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分期缴纳罚款或延期缴纳。